台州市武术协会会议管理办法 (2018年7月22日四届二次理事会通过)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台州市武术会议管理,严肃会议纪律,加强会风建设,提高会议质量,保障各代表更好履行职责,特制定本办法。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台州市武术协会所有会议。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 台州市武术会议,归纳为五类: 一、会员代表大会: 会员代表大会是协会最高权力机构,每届至少召开一次,开会通知由协会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通知安排。 会议由上级相关部门领导或者主席、秘书长主持。 二、理事会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,开会通知时间、地点由协会办公室通知。理事会须有2/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,会议由主席或秘书长主持。 三、常务理事会 常务理事会至少半年召开一次会议,须有2/3以上常务理事出席方能召开,其决议须经到会人员2/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。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。开会通知时间由协会办公室负责。会议由主席或秘书长主持召开。 四、专业业务会议 由分管副主席主持,人数不限召集相关人员开展技术培训、业务交流综合会、赛事组织协调会,集思广益,提出改进性方案和建议,由常务理事会批准后负责实施,涉及到理事会通过的,需提交理事会讨论。 五、 日常业务工作会 由主席或秘书长主持,相关分会、专业委员会负责人参加 ,积极汇报工作协调,各部门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或解决工作中的困惑。形成的相关纪要,由常务理事会批准后负责实施,涉及到理事会通过的,需提交理事会讨论。 第三章 会议工作程序 第七条 会议组织者的责任 一、 会议发起人和主持人 (一)确定会议目的、时间、地点; (二)确定会议议程及参会人员,审核会议通知; (三)控制会议节奏与进度,把握会议重点不偏离主题; (四)会议纪律的监督执行; 二、通知人的责任 (一)拟订会议通知(内含会议议程),发送短信或相关工作群,至各参会部门或人员,相关人员收到信息应该主动回复; (二)会议因故取消或延迟,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相关人员; (三)做好事先请假人员备注; 三、记录人 (一)组织参会人员签到; (二)现场记录会议内容(文字记录); (三)会议纪要的整理、存档; 第八条 会议纪律规定 (一) 与会人员准时到会,并在《会议签到表》上签到,否则按缺席处理; (二) 参会人员因突发事件不能准时参加或请假时,事先主动向组织者请假,否则按缺席处理; (三) 参会人员在会议期间将手机关机或将手机调为振动,不随意走动、交头接耳,禁止接听电话,如有紧急事情处理,需到会场以外的地方接听; (四)两次(含两次)以上无故缺席,视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,视作自动放弃相应资格,报理事会按程序终止其代表资格,下次会议不再通知。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台州市武术协会理事负责解释。 第十条 本办法自理事会通过之日起施行。 台州市武术协会 2018年7月22日 |